学习了《定义》,对老师的信更进一步,对老师的爱更深一层。
弘法对象:1.濒死的人;2.罹患抑郁症的人;3.迷信宗教的信徒。 简单、精准、明确,易操作。

 

“弘法,是为了救赎迷惘的灵魂,治愈绝望的心灵。”

 

弘法,是救命愈心,不是为了自己获得,推销产品,见人就推销,让真理泛滥成灾。真理极其珍贵,给真正需要的人带去希望之光。

由于真理珍贵,无法用金钱衡量,所以才不能让真理与金钱发生丝毫的瓜葛联系。连一丝念头都不能有,无论是救赎,无论是拯救,无论是治愈,才能及时达到效果。所以老师一而再,再而三强调:对真理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索取。并且老师以身作则,身体力行为我们做了模范。

 

“弘法,弘扬的是真理,而绝非某个人。
真理普及,绝对不会收费,绝对不可收费,绝对禁止收费。”

 

弘扬真理,是因为我们在追寻真理的过程,我们见到了真理的曙光,而发自内心地推恩他人。“一灯能破千年暗,一智能破万年愚”。“以灯传灯,心灯不灭”。让真理之光永不熄灭。当我们见证他人重生时,内心的安宁,是神佛赐予我们无与伦比的回报。

 

“修行者,隐世独居,回避人间,不见任何人。
是为避免修行者之间,形成人间的组织团体。
有组织团体,就会有人员架构,就会有高低贵贱。
有了身份等级的差异,就会有对利益关系的索取。
有了利益,有了贵贱,有了组织,有了势力团体。
就绝无可能,会有纯正纯洁的‘真理’。”(本文中引文均来源于《定义》2023-08-12)

 

拒绝组织团体衍生的等级利益关系。这是老师智慧无边,捍卫着真理的纯正、纯净、纯洁。这是老师慈悲无限,才能实现众生灵魂平等的弘愿,才能让渴望救赎的灵魂,渴望照亮的心灵,及时得到救赎与照亮!濒死的人,需及时。抑郁症的人,需及时。以救人之心弘扬真理,才是我们应该具有的心态。

 

前几天,一位朋友说:69岁的父亲在肿瘤医院,情况很不好,医生给她们交待后事了。
我听后就马上给她发了老师亲诵的如来版《引导文》,让她24小时给父亲播放,告诉她是救赎灵魂的音频。她父亲在手机上听了一天后,比较有感觉,然后我再把播放器结缘她。因为当时手机要接电话,会中断,她正好想要播放器,就欣然接受了。然后我又告诉她,多活几年少活几年都没有关系,主要是灵魂的走向很重要!

 

无限感恩老师,无限感恩祂的慈悲,给人间带来了真理之光,让迷惘的灵魂在深渊中,看到了希望的曙光!祈愿老师法体安康,让真理之光越来越明亮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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