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与修行,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。
宗教,是基于人格认知基础,为满足人性需求,而展现的人间文化。
就好像,正餐之后的“甜点零食”,是满足空虚情感的人性精神寄托。
换句话说:宗教必须为人类社会服务!
能带给人类情感抚慰,满足人类精神寄托,为人格描述美好前景。
这就是宗教的核心,成立的目的,存在的价值。
如果不能满足人心需求,无法满足人性渴望,宗教就没有存在的价值。
或者说:宗教文化,是,市场经济的一种商品。
宗教文化等同于,哲学艺术类思想,为满足人类精神需求而形成的商品。
既然是商品,就一定有价格。
因此,我们看到寺院、教堂人满为患。
僧侣修士出卖神佛衍生品,日进斗金。
无可厚非。
宗教文化源于人间,服务人间,天经地义。
但是修行不同。
修行的目的,不是为满足人间人格的诉求。
而是借神佛的智慧,粉碎自我解脱生死的过程。
修行只需要真理,只要有佛陀留在人间的经典,修行者就可以自觉觉他。
修行,是瓦解心意自我,消融认知体系的进程。
绝对不是,以宗教文化,满足心意自我的过程。
这是泾渭分明,水火不容,相互矛盾的两件事。
修行,就是修“出离心”。
出离自我心意“境界”,出离人格“认知”体验。
出离身心感受“命运”,出离生老病死之“轮回”。
幻灭灭故,非幻不灭,离幻即觉。
修行者,相对于沉浸在宗教文化中的人格而言,属于“神灵”。
因为修行者的核心,是熄灭人格自我,而苏醒生命“本来面目”。
不被心意人格所蒙蔽,不被肉身死亡而埋葬,不被自我认知所错觉。
在身心感受之中,心意头脑之内,自我认知的背后,苏醒灵魂清澈的感知。
随着感知灵魂的苏醒,人格心意的“自我”,
会如同一件外套一样,从灵魂感知上脱落。
随着人格心意脱落,与自我相连接的,现实人间“境界世界”也一同脱落。
细胞内的清澈“感知”,不再被人间的“自我”心意捆缚。
灵魂宇宙中无限、无量的生命“境界宇宙”,会清晰浮现。
修行者解脱了现实人体内,心意人格的“生死相续”境界。
就不可能,随这具肉身细胞的,新陈代谢的衰败而“死亡”。
不随身心意识的消逝,而被动无奈进入“死亡”黑暗的,
就是修行者身心细胞内,超越生死轮回的生命觉醒之光。
灵魂宇宙中的生命纯光,才是人间修行者的真实“身体”。
纯光生命,相对人类宗教的文化传承者而言,就是神灵。
宗教,是人类精神领域中的“消费品”。
修行,是灵魂破茧成蝶的“解脱之路”。
宗教,源于人间,服务人类,可以买卖。
修行,源于神佛,救赎灵魂,无价无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