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主动向一个人弘法,结果遭遇诽谤。我觉得我可能错了,太攀缘了,太急于求成了,把弘法当人间事业一样,推广。

 

大前天,一女人路过我小屋门口,看见我是出家人,主动与我交流起修行来。
过程中,根据她深浅,逐步引导,最后推荐《生死河》让她自己找来看,我这暂时没了。

 

她今天兴奋地又上山!说,她昨天去看朋友,那朋友竟然也给她推荐《生死河》让她学!临走送她《生死河》和机子。

 

因缘到了,真是挡不住。她今天为此专门又上山来交流。

 

唉,前面那种是自我私心,为了自己获取功德累积福德资粮而推销真理,应该是不对吧,罪过吧?
惭愧啊,忏悔。

 

后面这个,才是随缘弘法吧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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